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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能为包装袋800万个、说明书850万本、不干胶标贴4600万个、珍珠棉袋250t。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建成后全厂年产能为包装袋600万个、说明书600万本、不干胶标贴4600万个、珍珠棉袋250t。 |
| 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1)包装袋:聚乙烯颗粒→投料→吹膜→印刷→分切→制袋→产品;(2)说明书:图纸→制版→一次印刷→下料切纸→二次印刷→折页→覆膜→装订/胶装→裁切→产品;(3)不干胶贴:图纸→制版→一次印刷→二次印刷→覆膜→模切→质检→产品入库:(4)珍珠泡棉:珍珠泡棉→冷却→产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1)包装袋:聚乙烯颗粒→投料→吹膜→印刷→分切→制袋→产品;(2)说明书:印版(制版外协)→一次印刷→下料切纸→二次印刷→折页→覆膜→装订/胶装→裁切→产品;(3)不干胶贴:印版(制版外协)→一次印刷→二次印刷→覆膜→模切→质检→产品入库:(4)珍珠泡棉:珍珠泡棉→冷却→产品→入库。 |
| 生产工艺覆膜工序使用的上光膜改为自粘膜,此工序不进行加热,无废气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拟在1#生产车间说明书及标贴印刷、覆膜、胶装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在2#生产车间吹膜、制袋、印刷、造粒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丝网印刷生产线采用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废气。部分说明书及标贴印刷设备(数码打印机、丝网印刷机)、胶装工序设置集气管道收集废气,其他说明书及标贴印刷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上述收集的印刷、胶装、印刷设备擦拭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造粒工序位于1#生产车间,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新增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3排放。 2#生产车间吹膜、制袋、印刷、印刷设备擦拭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 因平面布置发生变动,造粒工序位于1#生产车间泡棉裁剪区,距离排气筒P1、P2及其环保设施较远,因此增加1套环保设施和1根排气筒;变更后造粒废气经集气罩单独收集后,经1套新增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制版清洗废液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国电银河水务****公司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制版工序外协,不产生制版清洗废液。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国电银河水务****公司处理。 |
| 本次验收制版工序外协,不产生制版清洗废液。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51 | 0.0255 | 0 | 0 | 0 | 0.076 | 0.025 | |
| 0.013 | 0.006 | 0 | 0 | 0 | 0.019 | 0.006 | |
| 0.007 | 0.004 | 0 | 0 | 0 | 0.011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357 | 0.307 | 0 | 0 | 0 | 0.664 | 0.307 | / |
| 1 | 化粪池 | 废水中污染物CODCr、BOD5、SS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排放执行国电银河水务****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氨氮≤45mg/L) |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国电银河水务****公司处理 | CODCr排放浓度日均值为25mg/L,BOD5排放浓度日均值为7.65mg/L,SS排放浓度日均值为45.5mg/L,CODCr、BOD5、SS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排放浓度日均值为14.15mg/L,氨氮排放满足国电银河水务****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氨氮:45mg/L)。 |
| 1 | P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中表2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50mg/m3、15m:1.5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2000(无量纲)) | 印刷、胶装、印刷设备擦拭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P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7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中表2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50mg/m3、15m:1.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51,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应标准(2000(无量纲))。 | |
| 2 | P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中表2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50mg/m3、15m:1.5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2000(无量纲))。 | 吹膜、制袋、印刷、印刷设备擦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P2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7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86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中表2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50mg/m3、15m:1.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51,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2000(无量纲))。 | |
| 3 | P3: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Ⅱ时段标准(60mg/m3、15m:3.0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2000(无量纲)) | 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P3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0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7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Ⅱ时段标准(60mg/m3、15m:3.0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24,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2000(无量纲))。 |
| 1 | /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项目(一期)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5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7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 项目已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制版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废泡棉、废卷筒废上光膜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公司处理。 | 项目(一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废泡棉、废卷筒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公司焚烧处理。 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了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
|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 项目(一期)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370283-****0404-122-L。并将及时进行更新。 |
| 厂区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处,占地面积10m2,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在此处,合理处置。厂区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占地面积10m2,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要求,危险废物分类妥善暂存于此处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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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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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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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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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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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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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