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医院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重)项目院内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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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重)项目院内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2

****拟对 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重) 项目进行院内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重)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通过遴选确定2家****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年度服务单位

2.采购内容:因5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的预算、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的需要,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协作单位进行5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的预算、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工程造价审核必须使用行业已测评通过的工程造价计价、算量正版编制软件。

3.合同期限:2年

四、资金五、供应商资格及特殊资质要求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本次采购服务资质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国家认证的有效资质证件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必须是2024-2026****政府投资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单位。

3.服务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允许对本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5.中小微企业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报名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4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报名要求: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方式:请供应商将以上报名要求材料扫描后发到以下邮箱:****@qq.com,****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拨打电话0772-****036进行确认。

4.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后,采购单位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免费)发送至报名供应商的报名邮箱,报名后未收到采购文件的,应在报名截止前联系采购单位,否则视为收到。

5.注意事项

5.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响应人资格。

5.2.已成功报名的供应商,若需撤销报名,必须在报名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电子邮箱或电话(0772-****036****办公室。否则,将按照《****供应商失信名单管理制度》的规定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1月15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下午17:30时前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办公楼5楼文印室(****市**路8号)加急标书代写

接收人:欧干事;电话:0772-****007;

4.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

九、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请将响应文件按《响应文件内容装订顺序》所述要求订成响应文件,正本1册,副本4册及电子版(电子版拷入U盘),装入文件袋(盒、箱)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请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时开启”字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开启时间:现场磋商时开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开启地点:****会议室(****市**路8号)

3.供应商可以派1名授权代表(须与标书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一致)或由法人出席评审会,参加评审会的授权代表或法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授权代表或法人未到或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评审会的,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视同认可本项目评审结果。

4.磋商****医院保留,不再退回供应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官网(http://www.****.cn),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补充说明

根据《****供应商失信名单管理制度》,供应商在参与我院的采购活动时,若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行为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二至五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的采购活动。

1.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以骗取中标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方式诋毁或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评审委员会现场认定的恶意围标或串标行为;

4.向医院采购活动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资格预审合格且已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其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的;

6.****医院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启动后擅自撤销或撤回响应文件,从而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标书信息及需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医院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接受劝阻的;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参与竞争,且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委员会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在采购活动中无事实依据或恶意提出质疑、投诉的,或投诉、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11.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地址:****市**路8号

联 系 人:****办公室(办公楼六楼) 黄老师 咨询电话:07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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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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