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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矿山破碎机搬迁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2022年10月企业编制了《矿山破碎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新的破碎站,破碎站建成稳定运行后对冀东原有矿山配套的破碎站进行拆除。建设内容主要有石灰石破碎系统、储存系统、输送系统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2022年10月24日,项目取得《****环境局**分局关于****矿山破碎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泾函〔2022〕30号)。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4月12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反馈方式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镇
联系人:张利峰
联系电话:138****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