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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4307 传 真:029-****4300 邮 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吕公东路中段(7103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 塑料再生利用加工造粒项目 | **市**区余下街****造纸厂院内) | **中环****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余下街****造纸厂院内),购置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年处理废塑料5000吨。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1%。 | 1、废气:(1)熔融造粒挤出废气:设8个集气罩+过滤棉+两级活性炭+1根15m高排气筒。 2、废水:(1)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80m3)处理后拉运肥田。(2)循环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定期维护等。 4、固废:(1)生活垃圾: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2)一般工业固废:废过滤网片专用包装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原料收集暂存后外售。(3)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危废贮存库(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
注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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