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中心支公司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YZLNN2025-G3-541-NNQT)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人力**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6-01-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人力**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投标邀请、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改项目

原内容

更改后的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08时30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5.开标时间:2026年1月14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08时30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5.开标时间:2026年1月29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资格文件

(6)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成立****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或投标人在税务部门(****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成****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或投标人在税务部门(****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资格文件

(7)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包括无缴费记录)证明(成立****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或投标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包括无缴费记录)证明(成****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或投标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成立****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或投标人在税务部门(****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6)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成****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或投标人在税务部门(****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包括无缴费记录)证明(成立****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或投标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7)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包括无缴费记录)证明(成****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或投标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址:**片区**大道15****中心3号楼1层、2号楼14层1401-1420号房

联系人:葛殿京

电话:0771-****253/139****2214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云英路15号3****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71-****19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春燕、刘诗施

电 话:0771-****199、****118

2026年1月12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