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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325009N | 建设单位法人:韩锦根 |
| 徐小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开发区程家坝 |
| 再****基地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保验收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11-C3211-铜冶炼 |
| 建设地点: | **省****市 **高新区桃园工业片区 |
| 经度:101.57197 纬度: 25.0637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5 |
| 云环审〔2024〕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325009N001P |
| 2017-12-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9876 |
| 1678.7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32500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5********205761M | 验收监测单位:**** |
| ****0100MA6KW1FH8F | 竣工时间:2025-09-20 |
| 2025-09-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23 |
| 2025-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阳极铜24.98万t/a,硫酸61.57万t/a,阴极铜21万t/a,硫酸镍1172.8t/a,硫酸铜3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阳极铜24.98万t/a,硫酸61.57万t/a,阴极铜21万t/a,硫酸镍1172.8t/a,硫酸铜300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硫酸铜副产品产生量为3000t/a,其中约2000t/a重溶返回电解系统补充电解液,1000t/a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硫酸铜副产品产生量为3000t/a,1000t/a外售,1000t/a重溶返回电解系统,1000t/a返火法系统配料。 |
| 硫酸铜副产品处置方式发生变化。调试期发现,目前,电解系统电解液含铜达到50-55g/L,若将产出的硫酸铜产品3000t/a,1000t/a外售,2000t/a重溶返回电解系统,会导致电解液中铜离子浓度异常升高或电解液体积量膨胀难以受控,进而影响正常的生产和产品质量。为确保生产秩序的稳定和产品质量的可靠,同时实现已产出硫酸铜产品的有效处置,公司对硫酸铜的处置方式进行适当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2500m3,电解系统硫酸雾处理系统产生的含酸废水依托污酸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3000m3,电解系统硫酸雾处理系统产生的含酸废水返回电解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
| (1)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增加500m3,(2)由于电解系统产生的废水为酸雾废气净化系统吸收硫酸雾后产生的含酸废水。电解液为硫酸铜、硫酸和水的混合液,酸雾废气净化系统含酸废水回用于电解循环水系统措施可行,废水不外排,不新增排污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3台转炉对每台转炉配套增加一套冷料加料系统,并相应增加冷料棚. (2)电解系统区东侧从北至南分别为净液车间、燃气锅炉房、电解净液循环水系统。 (3)电解车间:北侧配置608个电解槽;南侧布置288个电解槽;合计896个。净液车间。一次脱铜有16个电解槽;二次脱铜有44个电解槽,合计60个。共有电解槽956个。 (4)**1座氧气站。 (5)在现有环集吸收塔扩大段(高度8m)增加安保段,安保段需增设的主要设备设施包括支撑梁、挡板及气帽、喷头、管道及泵、塔外循环槽,在塔外循环槽泵出口增设循环液PH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1)3个转炉共用一套密闭式冷料加料系统。冷料依托原有原料车间堆存,不设单独冷料棚. (2)电解系统区东侧从北至南分别为燃气锅炉房、电解净液循环水系统、净液车间。 (3)电解车间:北侧配置608个电解槽;南侧布置288个电解槽;一次脱铜16个电解槽;合计912个。净液车间:二次脱铜44个电解槽。共有电解槽956个。 (4)原公司计划后续新增一台转炉,拟新增1座氧气站。后因转炉属于新的限制性工艺,故不再新增转炉,根据工艺核算现有氧气站的氧气量可以满足生产需求,因此新增氧气站不再建设。 (5)原计划在现有环集吸收扩大段增加保安段,用作停复产初期二氧化硫浓度升高的应急备用措施。后考虑环集吸收扩大段增加保安段会增加增加环集吸收塔的承重压力,会影响环集吸收塔的安全稳定性。且在环集洗涤塔入口已设计有一套碱液投加系统,可在二氧化硫浓度升高投稿碱液吸收,确保尾气稳定达标,因此,公司决定环集吸收扩大段增加保安段措施暂不再建设。 |
| (1)3个转炉共用一套密闭式冷料加料系统。冷料依托原有原料车间堆存,不设单独冷料棚. (2)电解系统区东侧从北至南分别为燃气锅炉房、电解净液循环水系统、净液车间。 (3)电解车间:北侧配置608个电解槽;南侧布置288个电解槽;一次脱铜16个电解槽;合计912个。净液车间:二次脱铜44个电解槽。共有电解槽956个。 (4)原公司计划后续新增一台转炉,拟新增1座氧气站。后因转炉属于新的限制性工艺,故不再新增转炉,根据工艺核算现有氧气站的氧气量可以满足生产需求,因此新增氧气站不再建设。 (5)原计划在现有环集吸收扩大段增加保安段,用作停复产初期二氧化硫浓度升高的应急备用措施。后考虑环集吸收扩大段增加保安段会增加增加环集吸收塔的承重压力,会影响环集吸收塔的安全稳定性。且在环集洗涤塔入口已设计有一套碱液投加系统,可在二氧化硫浓度升高投稿碱液吸收,确保尾气稳定达标,因此,公司决定环集吸收扩大段增加保安段措施暂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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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832 | 113.255 | 208.82 | 261.832 | 0 | 113.255 | -148.577 | / |
| 59.773 | 57.585 | 1.143 | 59.773 | 0 | 57.585 | -2.188 | / |
| 38.049 | 9.61 | 29.954 | 38.049 | 0 | 9.61 | -28.43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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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496 | 0.0168 | 0 | 0.5496 | 0 | 0.017 | -0.533 | / |
| 0.3485 | 0.066 | 0 | 0.3485 | 0 | 0.066 | -0.283 | / |
| 0.0184 | 0.0008 | 0 | 0.0184 | 0 | 0.001 | -0.018 | / |
| 0.005 | 0 | 0 | 0.005 | 0 | 0 | -0.005 | / |
| 1 | 污酸处理站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 | 处理规模为1200m3/d(2套600m3/d浓缩池) | 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委托********处理站进、出口浓度进行了监测。 | |
| 2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 1套处理规模为1200m3/d | 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委托********处理站进、出口浓度进行了监测 | |
| 3 | ****处理站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严格标准 | 1套处理规模为200m3/h | 2025年9月29日~9月30日,委托****对初期雨水处理后回水浓度进行了监测 |
| 1 | 艾萨炉、电炉和转炉烟气制酸尾气处理系统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混合烟气→电除尘器→洗涤塔→电除雾器→吸收塔→离子液脱硫→电除雾器→70m烟囱(DA001)+在线检测系统 | 2025年9月29日-9月30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2 | 艾萨炉、电炉、转炉、阳极炉环境集烟尾气处理系统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集气罩→布袋除尘→洗涤塔→离子液脱硫→电除雾→70m烟囱(DA010)+在线监测系统 | 2025年9月29日-9月30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3 | 渣选系统破碎环节除尘器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 | 2025年9月28日-9月29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4 | 渣选系统筛分除尘器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5) | 2025年9月28日-9月29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5 | 渣选系统粉料仓除尘器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6) | 2025年9月29日-9月30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6 | 配料下料口除尘器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1套布袋除尘器+21m排气筒(DA009) | 2025年9月29日-9月30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7 | 锅炉房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要求 | 清洁能源(天然气)+低氮燃烧+15m排气筒(DA014) | 2025年9月28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8 | 电解废气处理系统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1套酸雾废气净化系统+20m排气筒(DA015)) | 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9 | 电解一次脱铜废气处理系统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1套酸雾废气净化系统+20m排气筒(DA016)) | 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10 | 二次脱铜废气处理系统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1套酸雾废气净化系统+20m排气筒(DA017)) | 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11 | 净液废气处理系统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1套酸雾废气净化系统+20m排气筒(DA018)) | 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 12 | 厂界无组织治理设施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车间自动化联锁控制、车间封闭、密闭式转运、洒水降尘 | 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1 | 减震垫、消声器、设备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设置设备间 | 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委托****进行了监测。 |
| 1 | (1)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2)项目实施分区防渗,电解车间、净液车间、电解及净液循环水站、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水池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效果等效于厚度大于等于6.0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3)原料库和成品库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效果等效于厚度大于等于1.5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4)除上述区域及绿化带外,其余门卫室、生活区、厂内道路等区域地面均需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地下水保护条例》《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等要求,你公司应高度重视厂区周边土壤、地下水监测数据中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浓度变化情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及检漏措施,在现有基础上,合理科学规范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严格落实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若发现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持续升高或超标情况,企业须立即停产查明原因,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 (1)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2)项目分区防渗,电解车间、净液车间、电解及净液循环水站、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水池、雨水处理系统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采用“铺设钠基膨润土垫(GCL)+铺设HDPE土工膜(2m)+铺设土工布”(渗透系数≤10-10cm/s)的防渗措施; (3)天然气锅炉房、原料库和成品库区域采用“铺设1.5m粘土+土工布+防渗混凝土硬化”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0m,K≤1×10-7cm/s。 (4)门卫室、生活区、厂内道路等区域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进行简单防渗。 (5)设置8个监测井,按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地下水每季度进行1次监测;每年对土壤进行1次监测,严格落实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若发现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持续升高或超标情况,立即停产查明原因,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
| 1 | (1)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2)熔炼烟尘、阳极泥、污酸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黑****公司配料系统再次利用,选矿尾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阳极泥贮存库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标志设置二维码,对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规范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固废处置利用符合要求。 (3)废水处理产生的石膏渣在改扩建项目投产后依据固废进行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进行规范处置。 (4)加强物料堆放场环境管理,严格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 | (1)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2)熔炼烟尘依托现有熔炼烟尘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高能环****公司处置。阳极泥在危废贮存库(阳极泥贮存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公司进行处置。阳极泥贮存库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渗透系数≤10-10cm/s。污酸处理站污泥****公司中和渣贮存库暂存后,委托******公司、******公司、**华洁危险****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标志设置二维码,对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危废采用电子台账。 选矿尾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封闭式结构尾渣仓2座暂存后,外售给****公司综合利用。 (3)委托**省有****监督检验站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2日,共取100个石膏渣样品进行了监测,并编制了《****污酸预中和石膏渣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根据报告可知,石膏渣属于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公司现有熔炼烟尘库暂存后,外售给****公司。 (4)采用密封式堆场,设置台账管理,严格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 |
| 1 | 加强厂区绿化,保证绿化率达到规定的标准。 | 建设绿化面积10630m2,在厂区周围和进出厂道路以及厂区运输干道两侧,种植树木隔离带。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收集系统,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做好项目与**市及******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区域联防联控应急体系。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严格落实厂区及周边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强化原辅料、废气中风险物质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设置了144m3的事故池。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收集系统,进行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025年5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六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2301-2025-012-H,有效期至2028年5月22日。单位每年定期进行2-4次应急培训和演练。 |
| 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综合办公、食堂及卫生设施利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综合办公、食堂及卫生设施利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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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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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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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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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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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定和各项措施。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建成后的大气主要污染物外排环境量初步核定为氮氧化物59.57吨/年,铅、砷、镉、汞等四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521.8千克/年,****环境局纳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其他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控制。****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公司预计于2024年12月底前拆除现有两台固定式阳极炉及对新**极炉烟气采取SCR脱硝形成的减排量;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公司自身减排。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等相关要求,主动落实区域削减方案各项污染物削减措施及相关承诺,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落实碳评价有关工作要求,加大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力度,积极制定并实施二氧化碳综合利用措施,减少项目二氧化碳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两台固定式阳极炉已于2024年12月拆除,减排量为40.26t/a。 根据验收监测核算,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外排量氮氧化物为57.585吨/年,铅、砷、镉、汞等四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83.576千克/年,小于允许排放量。 环评阶段滇中有色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制酸尾气氨法脱硫改离子液脱硫(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阳极炉废气脱硝(与项目同时竣工)实施颗粒物和硫酸雾环保技术改造(2024年2月28日)、对环境集烟收集系统优化升级(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电解系统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收集治理(与项目同时竣工)等各项污染减排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依法依规落实好“三同时”工作。” 实际建设期制酸尾气氨法脱硫改离子液脱硫(完成时间2023年12月16日)、对环境集烟收集系统优化升级(完成时间2023年10月20日),阳极炉脱硫脱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1月22日),电解系统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收集治理(2025年1月20日)。项目已落实区域削减方案各项污染物削减措施及相关承诺,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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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