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雷锋学校雷锋学校学生食堂综合弱电智能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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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雷锋学校学生食堂综合弱电智能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标准: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若有其他情况导致延期,供应商应该与采购人协商。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供货范围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2.质量保证

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2除清单内个别产品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整体质保期3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该申请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此部分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产品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时,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在响应报价中应考虑此部分费用。

3.售后服务

3.1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更换或维修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

4.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到现场的货物进行表面验收(型号.规格.数量.外形.外观.资料文件等)检验。当货物抵达现场采购人发现货物有缺陷或与合同不符,成交人应及时更换和修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1 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为两次付款,第一次: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第二次: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余下合同金额的5%。每次付款之前,****学校****学校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合规等额含税发票,否则学校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申请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考虑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可投同等次或更优产品。

4.质保期内,系统和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5.质保期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及系统所需的零配件,投标人应及时优惠供应,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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