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报名网址:https://ljs.****.cn/#/projectDetail/36967e178dce4c0ba5b636d1fe8d1773.html
| 项目名称 |
**市**区蒲庙镇那元四巷2号01栋302号房公开招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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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320.12元/月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月12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16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 为**市**区蒲庙镇那元四巷2号01栋302号房,参考面积约80.03㎡,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房屋内已经进行简单装修,以现场查看现状为准。 标的详细资料****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查阅,标的详细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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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现状 |
参考面积(㎡) |
挂牌价格 (元/月) |
租期(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用途 |
| 1 |
**市**区蒲庙镇那元四巷2号01栋302号房 |
空置 |
80.03 |
320.12 |
3-5(含1个月免租期) |
1,000.00 |
仅作 为居住 使用 |
|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租期内前两年租金不递增,第三年起逐年递增3%。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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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集团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龙福路4号大唐世家一区6号楼二层215、216、217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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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陆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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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4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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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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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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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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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09MA5KB5P3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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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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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政府 |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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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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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类型 |
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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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2025 年第二十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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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2025〕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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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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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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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20.1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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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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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在竞租时交纳的****交易所集团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月租金的3倍金额缴纳)。竞租保证金不足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由承租方在租赁协议签订后5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多出部分则作为承租方的租金。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必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承租方办理各项手续,结算租赁标的时产生的各项费用后,出租方于结清当日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方如未按规**清所有费用,出租方有权拒退履约保证金,待承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出租方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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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缴纳第一期租金,后续于每期开始的前5日内预缴纳下期租金,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期内前两年租金不递增,第三年起逐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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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3-5年(含1个月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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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承租****交易所集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缴纳首期3个月的租金以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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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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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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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 2.个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其他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 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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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租期3-5年(含1个月免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缴纳第一期租金,于每期开始的前5日内预缴纳下期租金,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期内前两年租金不递增,第三年起逐年递增3%。 4.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必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月租金的3倍金额缴纳),待租赁期满承租方办理各项手续,结算租赁标的时产生的各项费用后,出租方于结清当日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方如未按规**清所有费用,出租方有权拒退履约保证金,待承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出租方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5.用途:仅作为个人居住使用,并遵守国家和租赁物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租赁物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6.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并爱护标的、附属设施设备、负责维修保养标的、附属设施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因使用不当,致使标的、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拒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或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的,承租方应于费用抵扣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可将标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8.出租方对标的、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时,承租方应予以配合。 9.在租赁期内,因承租方不及时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以及其他义务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方须承担物业管理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含公摊]、生活垃圾处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水电周转金、维修服务费等费用)按季度收取,****公司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栏收取。 11.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是标的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安全使用燃气,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承租方及同住人在标的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自己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电器及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标的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2.租期内,如遇政府行为收回或拆除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并自行搬离,承租方装修装饰、增设附属设施、设备在限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如逾期未拆除的,上述装修装饰、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拆迁补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13.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标的,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利用标的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4.承租人对承租标的、标的内的装修、家具、家电以及办公用品等配套资产应负责保管,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15.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使用水、电、电话、网络及物业管理等所产生的经营性费用,由承租人按合同约定自行承担。 16.竞租人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17.查看标的时间:项目挂牌期间,上班时间9:00-17:00;查看标的联系人:罗经理,联系电话:134****3766。 18.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9.****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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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详 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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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月16日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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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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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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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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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811********00137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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