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等有关要求,拟对我区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选用与采购,具体如下:
选用范围和品种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疫苗。
选用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全程监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中心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并挂网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中进行选用。
3.本次选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免疫效果、价格、产品质量等。
4.选用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选用周期中增补纳入**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的疫苗品种,疫苗具有唯一性的,可组织召开选用会议;疫苗非唯一性的,列入下一年的选用目录,周期内不召开选用会议。突发事件需要应急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实行“一事一议”的原则,立即组织召开选用会议。
参加选用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商需提供资料
1.资质备案材料。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委托冷链物流配送企业资质材料及各环节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疫苗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3.疫苗说明书,体现产品优势、产品质量等纸质资料。
4.廉洁承诺书。
5.每种疫苗需提交一张选用申报表。(附件2)
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区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中心提供的所有上述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审资格。
选用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于2026年1月16日17:30前提交企业产品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选用的资格。
3.****委员会在**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选用专家库中临时抽取人员组成当****小组,由小组成员投票确定入选疫苗。****纪委****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监督。
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料提交地点:****控制中心党政办公室;
地址:**省**市**区金峰街道舒同东路96号;
联系人:周域 ;
联系电话:079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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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黄志强
排版/黄志强
审核/祝贤涛
终审/王立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