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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开征集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通知》要求,经服****小组评审,拟选择******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反映情况(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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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