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管理,保障学生穿着安全与舒适,彰显校园文化特色。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优质校服供应企业参与本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夏季校服、秋季校服、冬季校服等全系列学生着装(具体规格、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四)服务期限:3年(最终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五)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及纺织品安全相关标准,面料需达到(GB 18401)B类及以上要求;
2.面料应具备环保、透气、耐磨、易洗涤、无异味等特性,符合学生日常校园活动需求;
3.款式设计需体现青少年青春活力,融入校园文化元素,兼顾实用性与美观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生产或销售),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未合一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及生产规模,能保障按时足量供货;
(四)近3年内(2022年12月至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缴纳凭证复印件);
(五)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六)具备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及售后服务机制;
(七)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近3****学校服供应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项目名称、服务对象、金额、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书(含企业规模、生产场地、设备配置、设计团队、质量控制流程、售后服务方案等);
(五)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六)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近1年内由省级及以上具备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校服面料或成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认证文件(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八)校服设计方案(含款式图、面料成分说明、工艺细节、初步报价清单、洗涤保养说明等);
(九)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荣誉证书、信用证明等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7日17:30(**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报名资料至指定地点递交,递交时需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邮寄报名: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未按要求装订或资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递交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路8号****政教处
(四)邮政编码:533000
(五)联系人:蒙老师
(六)联系电话:177****9728、0776-****355(工作日9:00-11:50,15:00-17:00)
五、评选流程
(一)资格审查: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结合企业信用状况、生产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2-3家入围企业;
(二)样衣展示与答辩:入围企业需按要求携带校服样品、详细报价文件、质量合格证等资料,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展示,并就产品质量、设计理念、供货周期、售后服务等进行答辩;
(三)家长投票:学校向同意购买校服的学生家长发放投票表,投票家长数需不低于同意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90%,得票数超过投票总数50%的企业确定为中选候选企业;
(四)结果公示:中选候选企业信息、校服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服务期限等事项,将在学校公告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备与签约: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自报备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六)履约监管:合同履行期间,学校将对校服质量、供货进度等进行跟踪监管,确保符合约定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仅为邀请报名,****学校与供应商之间的任何合同或承诺,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计划;
(二****学校存档保管,无论是否入围,均不予退还,学校对资料严格保密;
(三)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学校采购黑名单;
(四)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及保证金,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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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