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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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1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3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30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01-16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6-01-16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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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答疑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提问内容回复如下: 提问1:1、本项目提供的“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文件中一期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9.60 元,但是“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概算造价汇总表”的2.1+2.2+……+2.14相加之和为****111.94元,不等于****169.60元,请问是否有误 2、本项目提供的“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文件中二期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7.33 元,但是“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概算造价汇总表”的2.1+3.1+……+15.1相加之和为****246.11元,不等于****337.33元,请问是否有误 答: 1. 本项目已更正概算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本答疑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行政监督部门:永****改革局 地址:**市**区潇水中路25号 电话:0746-****938 招标人:**** 地址:**市**区石山脚街道瑞翔大道与工业大道****工业园创新创业大厦8楼 联系人:贺艳云 电话:189****14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苏通国际﹒国泰置业大楼1809-1812室 联系人:王焕新 电话:188****2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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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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