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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 成交金额 | 暂未确定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
| 中标单位 | 中标联系人/电话 |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乡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之吊桥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11-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宸****公司
地址:**省****社区服务中心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G5-301
被投诉人1:****医院
地址:**市**县长山路与仙踪路**
被投诉人2:******公司
地址:**省**市******花园路交叉口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九华西路1350号3楼319室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评分细则第2项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委会不予计分),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所投品牌吊桥供货业绩),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5分;在此基础上,另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另得2分,最多另得2分。本项满分7分”。中标候选人:****存在提供虚假吊桥业绩合同行为。
投诉请求:贵院对该质疑事项予以调查,并对违规中标候选人予以处罚,依法责令重新采购。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属实,投诉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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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