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在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修建G9907长株潭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高速南延线)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
**省铜天韶湘高速****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0105MAEMHCL95W)提交的在湖****自然保护区修建G9907长株潭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高速南延线)项目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1月21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森****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森****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修建G9907长株潭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高速南延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以路****自然保护区(桩号K21+862-K22+523),穿越长度661米,其中桥梁长度约为181米,桥面宽26米,设置桥墩32个;路基长度约为480米,路基宽26.5米。****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7453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7990公顷。
二、你单位应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项****自然保护区自然**和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采取有力减缓措施,将对自然**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请你单****林业局、****林业局对****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和运营情况的监督。
三、本决定仅对“G9907长株潭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高速南延线)项目”在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有效,如建设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变动的,****自然保护区内修筑设施行政许可程序重新报批。本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2年,确需延期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机关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没有实施且未申请延期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四、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