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络安全及系统运维项目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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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及系统运维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网络安全及系统运维项目
品目编号:****003品目名称:品目三:链路及短信租用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新添大道南段半边街17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中国****公司****公司****集团不满足评分项要求,客观部分却获满分,评审环节严重不公,****公司合法权益。
事实依据:1、招标文件第三章:“企业实力总分评分项(15分):****公司具备面对突发情况时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供经工信部等部门打分认定的应急通信一类保障队伍资质文件,得5分,提供其他类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根据《《****办公厅文件》工信厅电管(2014)92号,****办公厅关于增设应急通信一类保障队伍的通知》请中国电信依托**电信、**电信和**电信组建3支一类保障队伍;****联通****联通、**联通、**联通组建3支一类保障队伍。(后附相应文件)。中国****公司****公司****集团未取得相关证书。 3、本次项目评分结果显示,中国****公司****公司****集团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情况下,其客观部分评分项仍获得满分 75 分。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标书代写
请求:1、****委员会,对中国****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得分情况进行复核,重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打分。 2、重新核算涉事投标单位的最终总得分,并将复核后的完整评分结 果在法定渠道进行公示。 3、若复核确认涉事单位该评分项得分影响中标结果,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贵公司于2026年01月07日发来的“质疑函”已收悉,贵公司质疑的内容不满足复审条件。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四条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公司的质****委员会进行了复核,经复核,****委员会维持原评标结论,****委员会一致认为:根据招标文件评分表客观分中企业实力(1)的表述,结合中国****公司****公司提供的投标材料,****公司具有应急通信一类保障队伍资质,满足要求,得5分。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委员会、****小组****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综上,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不成立。 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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