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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分级管理,规范社会化服务市场,提高服务水**质量,根据《****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的通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管理局每季度对安**内7家已备案中介机构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评分结果向社会公布。
根据《**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重点考评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合同和服务记录完成情况。依照考评结果,****管理局对每季度排名后2位的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于下季度加大其签约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各中介机构改进完善,推进信用等级提升。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 社会团体委托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并使用财政性资金的, 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 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择中介机构, 且应在信用评级为 C 级及以上的中介机构中进行选择。现将2025年四季度安**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评价结果公示如下,供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辖区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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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