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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6-01-13 |
《**区**村改造专项规划(2024-2028年)》公示
编制目的:为落实市级**村改造规划及《**市**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特编制《**区**村改造专项规划(2024—2028年)》,明确**区**村改造重点 区域,分类施策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稳步有序推进**村改造工作,推动**区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3.《****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市积极稳步推进**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 号);4.《****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 号)《规定》(2018年);5.《**市积极稳步推进**村改造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4〕43号;;6.《**市**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7.国家、**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编制单位:**大学****总院有限公司
编制范围:规划范围为**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全域,面积约115.92平方公里。
编制内容:(1)摸**中村改造底图底数;(2)确定**村改造工作总体目标;(3)划定**村改造范围及改造空间单元;(4)明确**村改造方式及规划指引;(5)制定全区**村改造项目库及分期实施计划。
申请单位:****
公示单位:****
公示地点:****办公场所和网站 (http://ghzrzyj.****.cn)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2月12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 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6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市**区**路1号附3号;邮编:402760;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