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我集团拟对以下国有房屋进行公开招租,请意向承租人向**汇兴经管****公司提出要约。
一、招租标的及招租人
(一)招租标的情况
| 标的序号 |
坐落 |
面积 |
拟招租年限 |
拟招租底价(元/年) |
缴纳投标保证金(元) |
****银行信息 |
| 1 |
****花园路50、52、54号 |
93.77 |
2 |
74700 |
14940 |
开户单位:****/开户行:****银行福集支行/账号:201********69078 |
| 2 |
**玉蟾街道**北街3号 |
25 |
2 |
4200 |
1000 |
|
| 3 |
**玉蟾街道农兴街10、12、14、16号 |
126.77 |
2 |
23000 |
4600 |
|
| 4 |
****镇**街南段80号 |
27.98 |
2 |
2400 |
1000 |
|
| 5 |
****镇**街南段86、88号 |
26.24 |
2 |
2300 |
1000 |
|
| 6 |
****镇**街90号、92、94号、新堰街西段2、8、12号 |
97 |
2 |
6000 |
1200 |
|
| 7 |
****花园路100号、102号 |
86.4 |
2 |
68800 |
13760 |
|
| 8 |
**玉蟾街道**路85号4幢附302号(4-7间) |
103.15 |
2 |
12400 |
2480 |
|
| 9 |
******水务局办公大楼317号 |
40.92 |
2 |
11000 |
2200 |
|
| 10 |
******水务局办公大楼317号附1号 |
143.76 |
2 |
16000 |
3200 |
|
| 11 |
**玉蟾街道南路33-49单号 |
180 |
2 |
28200 |
5640 |
(二)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2年。
二、租金要求
实行租金预交制:首年租金不低于以上明细表各资产对应的底价,租金以中标价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下一个交租周期提前一个月缴纳,租金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三、投标保证金
(一)上述列表标的1-11意向承租人应向招租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保证金金额及转入账户对应以上明细表。意向承租人须在2026年1月23日17:3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应交纳保证金转入招租人账户,缴纳时必须注明 标的坐落投标保证金 。
(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或房屋租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开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承租人已投标报名,但不参与开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投标。
(二)投标人须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投标人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经营道德和社会责任。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8:30起至2026年1月24日17:30止。
(二)在报名时间内,意向承租人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意向承租人报名条件的资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材料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汇兴经管****公司,联系人:刁女士,联系电话:191****3114、0830-****870,地址:**玉蟾街道玉蟾大道226号(万****集团三楼)。
六、意向承租人拟承租条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一)租赁结束,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资产、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均无偿、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且出租人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间,承租人服从出租人关于安全、卫生等社会性事务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
(四)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的维修事宜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现场勘查
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意向承租人报名视为自行完成了现场实地勘查,对拟招租标的现状无异议。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已报名意向承租人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3:00到**玉蟾街道玉蟾大道226****集团三楼)开标,逾期视为放弃。
九、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一)根据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情况,招租人予以审查核实,价高者中标,标的物原承租人竞标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租用,在予以综合各种条件后确定,待确定后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人应交纳3个月租金为履约保证金。
(二)经招租人确定的意向承租人若在当天之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意向承租人放弃承租,并不予退回保证金;最终决定中标可依次按报价排名从高名次优先中标,若本次招租房屋尚未腾退,待腾退后再交给中标人使用。未腾出房屋出现的安排事故由原承租户承担。
十、解释权
本招租公告属要约邀请,由****负责解释。
公告人:****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