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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村委发〔2025〕212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1-13 |
****关于下达2026年******处理场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政府:
《2026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现将2026年******处理场项目建设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处理场项目
二、责任单位:****政府
三、建设地点:包鸾镇
四、建设内容:
(一)硬化4.5m宽入场道路300m,场地平场及硬化5000m2,建设钢筋砼围墙长260m、高2m、厚0.3m。
****结构厂房4800m2,其**料堆放区600m2,物料仓储区300m2,发酵车间1000m2,半成品仓库1000m2,深加工车间400m2,成品仓库1000m2,配套管理用房500m2。
五、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0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不足资金业主自筹。
六、有关要求:
你单位要结合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及时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额度最终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可研报告)为准。
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启动和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和按时完工。原则上,在项目批复后60日内必须开工建设(受季节性农事活动或者自然灾害影响等特殊原因除外),凡60日内未开工建设的,收回项目计划。
联系人:徐小东;联系电话:152****1009
****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1151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