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S35**至**高速公路**段项目临时用地(北城铺2号隧道出口******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局批准S35**至**高速公路**段项目临时用地(北城铺2号隧道出口)临时使用**县北城铺镇魏家小河村农民集体农用地7.2228公顷,其中林地0.2409公顷、草地6.9819公顷。主要用途为拌合站、****工厂、施工便道、弃土场。此临时用地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使用期4年。
使用期间,不可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材料堆场临时用地应严格按照申请用地范围建设使用,不得扩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使用期结束后,临时用地使用单位立即承担临时拌合站、****工厂、施工便道、弃土场区域内土地复垦、植被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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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