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56 ****017****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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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县建山路76****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田安高速(P1-3)万湖村太华隧道进口料场建筑石料加工项目 | **省**市**县太华镇万湖村 | **** | **省华厦****公司 | 该项目位于**县太华镇万湖村,占地面积6027平方米,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购置安装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建设1条硐渣加工生产线,年产机制砂15万吨和碎石15万吨。 | 1.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经收集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口。 2.大气污染防治。各生产工序、原料和成品堆场等须全部置于封闭车间内,破碎和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和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机修废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压滤泥饼、沉淀池沉渣定期运往田安高速公路**段桩号K22+060~K34+360段配套的10#弃渣场;废布袋、废滤片、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等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转运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