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 类: | 环境监管防治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13日 |
| 标 题: | ******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13日 |
******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782 0436-****800
通讯地址:公园东路14号(**区政务大厅) 邮 编:137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 **省**市**区洮河镇 | ******公司 | **省****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5%。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洮河镇,中心坐标为东经122°59′56.297″、北纬45°29′55.312″,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占地面积49000m2。项目南侧为未利用荒地,距厂界142m处为机场跑道,西侧为道路,隔路为农田,东、北侧均为农田,最近敏感点王家塘房屯位于厂址西侧约200m。项目依托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烘干塔改造(电烘干改为6t/h燃生物质热风炉供热)、**烘干炉室及配套设施等,新增年烘干玉米10000t、水稻5000t,烘干后玉米及水稻的新增量分别为8700t及4660t,改扩建后年烘干总量达17710t,年存储农副产品规模由8000t扩建至20000t。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周边敏感点休息时段,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均不得外排。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利用;热风炉炉渣调湿用水全部进入热风炉炉渣,清洗废水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易扬尘物料密闭存放,施工场地设围挡并定期洒水降尘;出入车辆冲洗保洁,运输车辆密闭通行,及时清理路面洒落物;施工机械选用优质燃油,减少尾气排放;焊接作业选用低烟低毒焊条,避开大风天气,减少焊接烟气无组织扩散。有组织废气方面,热风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排放限值要求,NO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要求,因排气筒200米内有建筑物且未高出3米,烟尘、SO2及NO排放浓度按对应限值50%执行。无组织废气方面,燃生物质储存采用封闭管理并加盖苫布,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粮食装卸、运输及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封闭车间作业、设备密封罩封闭、降低物料落差、厂区地面硬化清扫、烘干塔排潮口安装抑尘网等措施管控,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强化与****机场净空保护的符合性管控,严格落实《**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确保废气排放不产生影响航空器飞行安全的烟雾、粉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选用低噪声施工器械,严禁夜间施工。运营期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燃生物质热风炉配套风机、烘干塔、提升机等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等针对性治理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避免设备因老化、故障导致噪声超标。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政府指定场所处置,废钢筋等可回收废物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得长期堆放。 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按环保规范处置,燃生物质热风炉炉渣、除尘灰、烘干塔收集杂质及沉淀池底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设备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废暂存设施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烘干炉室、固废暂存区域、防渗旱厕按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铺设,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 -7cm/s;厂区运输路线及作业区实施地面硬化;550m3消防废水收集池作为重点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八)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相关规范设置污染物监测点位,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按规定公开并留存备查,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重污染天气下的减排措施、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