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院区及**院区2025-2027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2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医院****公司
地址:**市**区金闸公路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区富春街道北环路
被投诉人 2 :****
地址:**省**市**区鹿山街道江连街
相关供应商 1 :****
地址:**省**市西****中心
相关供应商 2 :******公司
地址:**省**市**区香槟之约园
五、基本情况
****医院**院区及**院区2025-2027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2025年9月26日发布采购公告,10月11日发布更正公告,10月27日9:30开标,10月2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投诉材料经补正后,于2025年11月27****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7日受理。投诉事项1:对******公司质疑主体资格违法,质疑理由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公司与****涉嫌串通投标,****采纳无效质疑的行为加剧不公。投诉事项3:项目第二次评审中业绩分无故被扣分,评审程序严重违规。投诉事项4:****修改招标文件的程序违法、内容不合理,严重破坏竞争公平,本次招标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已完全丧失,严重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经审查:****人民医院**院区及**院区2025-2027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财政局
202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