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3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重新批复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三**)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中心(一期)项目建议书(调整稿)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5〕25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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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审批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三**)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中心(一期)项目建议书(调整稿)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发生较大变化,据此,同意重新批复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三**)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中心(一期)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址:**市**区高**和南泗乡交界处附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793.93㎡,实际建设用地7862.23㎡,建筑占地面积1895.51㎡,总建筑面积4413.43㎡,(其中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4408.43㎡,建筑占地面积1895.51㎡,成品简**卫室5㎡,建筑占地面积5㎡,容积324****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综合楼、门卫室的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装饰工程以及室外道路工程、地面硬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围墙工程、土方工程及室外给排水等。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投资2091.9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40.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0.28万元,基本预备费174.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
七、同时作废原批复文来发改审批〔2025〕130号。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测算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我委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