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三**)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中心(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5〕26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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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给予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三**)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中心(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三**新区的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物流枢纽及周边区域的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三**)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中心(一期)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三**新区入园路东侧。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793.93㎡,实际建设用地7862.23㎡,建筑占地面积1895.51㎡,总建筑面积4413.43㎡,(其中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4408.43㎡,建筑占地面积1895.51㎡,成品简**卫室5㎡,建筑占地面积5㎡,容积288****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综合楼、门卫室的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装饰工程以及室外道路工程、地面硬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围墙工程、土方工程及室外给排水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本项目该阶段估算总投资1937.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81.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2.78万元,基本预备费143.5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财政资金。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22025XS0022号。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