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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2026年年度平**大溪镇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三次)):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采购包1(2026年年度平**大溪镇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三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周松凯 |
| 评审专家: | 李尚旺 、 李占林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年度平**大溪镇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三次):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小组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予以废标处理。
名称:****
地址:**市平**大溪镇
联系方式:0596-****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
联系方式:189****30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189****3013
****
202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