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水产饲料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0113-****011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街道**大道**路2****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529300 联系电话:0750-****377。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年产水产饲料20万吨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塘口镇四九圩将军**路12号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11285.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85.4平方米,主要从事禽畜及水产用固体粉剂、液体制剂的生产与销售,年产水产饲料20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原料接收、筛分、制粒线和膨化线(筛分、破碎)、配料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粉碎粉尘(一次配料、二次配料粉尘、一次粉碎、二次粉碎粉尘、微粉碎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生物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调质、制粒、熟化、干燥、冷却、膨化、喷油、车间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收集后经生物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废气收集后经“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袋式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2.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道路清洗,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处理厂集中处理;锅炉排污水直接回用于生物喷淋塔,生物喷淋塔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物喷淋塔,定期更换作为零散废水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