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宽谱域高端光电产品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宁乡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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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宽谱域高端****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1-08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宽谱域高端****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1.8-2026.1.14(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2853

传 真:****2853

地 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 编:4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宽谱域高端****基地项目

建设

地点

**省长****开发区金园路58号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二批3号栋南侧

建设

单位

图灵智算量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欣****公司

公示

日期

2026.1.8-2026.1.14

项目

概况

宽谱域高端****基地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省长****开发区金园路58号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二批3号栋南侧,总占地面积1101.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06.48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以薄膜铌酸锂晶圆、玻璃晶圆、基板、光纤组件、金属或陶瓷壳体、异丙醇、NMP(甲基吡络烷酮)、氢氟酸、氨水、耦合胶等为原辅材料,经过切割、抛磨、清洗、测试、耦合等工艺,生产无源光器件产品;以薄膜铌酸锂晶圆、玻璃晶圆、基板、光纤组件、金属或陶瓷壳体、异丙醇、NMP(甲基吡络烷酮)、氢氟酸、氨水、耦合胶、金丝、锡球等为原辅材料,经过切割、抛磨、清洗、测试、热压键合、金丝键合、等离子清洗、植球、倒装焊/回流焊、耦合等工艺,生产有源光电器件产品;以薄膜铌酸锂晶圆、玻璃晶圆、基板、光纤组件、金属或陶瓷壳体、异丙醇、NMP(甲基吡络烷酮)、氢氟酸、氨水、耦合胶、金丝、锡球等为原辅材料,经过切割、抛磨、清洗、测试、热压键合、金丝键合、等离子清洗、植球、倒装焊/回流焊、耦合、组装等工艺,生产光量子计算模块产品。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件光量子计算模块、2000件有源光电器件、10000件无源光器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切割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气

项目清洗废气、回流焊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擦拭废气、胶水废气及车间恶臭废气收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氟化物、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氟化物、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锡球、废滤芯、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产生的)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贮存后委外综合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酸、废碱、清洗废液、废抛光液、含有沾染物的空桶、废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0.1016t/a,NH3-N≤0.0076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346t/a(VOCs倍量削减,主要来源于******公司退出减排)。

环境保护承诺书

环境保护承诺书.pdf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2853

通讯地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编:410600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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