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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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7-124********266776A-****1231-0000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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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
第二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1月1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疑问1:问题一:请问在某已中标并在建的工程项目中已担任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人员(因水利工程目前已中标的在建人员并未锁定),能否投入到本工程兼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 问题二:根据图号“DTDPZ-JS-SG-02”水工设计说明“六、施工组织第2、3、4点”要求,本项目为破堤施工,涉及到防汛问题,主体工程应在枯水期(10月~3月)完成,并于第二年汛期前恢复防洪功能。而根据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12月27日,破堤开挖及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均处于2026年汛期。请问应以哪个工期要求为准组织施工
答: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工期以招标文件载明为准。
疑问2:本工程设计图纸中注明“围堰和堤防填筑优先采用外购土”,但工程量清单中堤防填筑部位只有利用方,完全没有外购土的清单项。 请问当利用方不足时堤防填筑部位如何处理
答:本工程招标清单中已包含土围堰填筑及拆除(外购10公里,拆除后弃运5km)方量,施工方应结合自身施工方案,合理平衡土方利用,通过管理调配实现质量达标。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二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 |
地址:**市**区西南街道**中路60号201 |
| 联系人:郭工 |
联系人:钱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3236 |
联系方式:0757-****3721 |
| 2026年01月13日 |
2026年0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