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生态**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农业农村局对上述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生态**保护资金涉及的**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筛选,拟确定:由**县金******社等6个主体和岐****服务中心共同实施**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现将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0917—****018
****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