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审批
河南-南阳-方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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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时间:2026-01-12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主体 办件类型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权力来源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实施主体性质 服务对象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深度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四办标志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网上支付 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运输局

承诺件

20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10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法定本级行使

县级

不涉及不涉及

法定机关

企业法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全县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0次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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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作业内容符合所在水域的特别规定;
(二)当时的水文、气象或通航环境适**业;
(三)作业没有严重影响通航环境安全;
(四)已制定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应当在进行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一)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二)航道日常养护;(三)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四)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时,应当在作业或者活动区域设置标志和显示信号,并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通航安全。前款作业或者活动完成后,不得遗留任何妨碍航行的物体。 《中华人民**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16年第69号)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和国家管辖海域从事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适用本规定:(一)勘探、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八)打捞沉船、沉物;(九)在国家管辖海域内进行调查、测量、过驳、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拖带、捕捞、养殖、科学试验等水上水下施工活动以及在港区、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进行的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十)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的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航道日常养护、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和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十)项列明的活动的,应当在活动前将作业或者活动方案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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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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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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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依据

1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书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空表下载样表下载 原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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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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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作业方案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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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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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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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预览

1

受理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李闯

办理结果: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标准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核

时限: 8个工作日审批人: 张辉

办理结果: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审查标准

材料审核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核的申请材料;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3

决定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魏广奇

办理结果:作出决定。

审查标准

作出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审批结果

序列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获取方式 结果类型 领取说明
1 关于同意 XX 船舶在 XX水域作业备案的批复 关于同意 XX 船舶在 XX水域作业备案的批复 窗口领取 批文 可通过快递邮寄


附件(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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