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恢复营运

审批
河南-南阳-方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恢复营运
时间:2026-01-12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主体 办件类型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权力来源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实施主体性质 服务对象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深度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四办标志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网上支付 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恢复营运

行政确认

****运输局

承诺件

20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5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法定本级行使

县级

不涉及不涉及

法定机关

自然人、企业法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全县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0次

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恢复营运

显示更多

申请条件

货运车辆报停后申请恢复营运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持《车辆恢复营运申请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委托人姓名和委托办理事项的委托书,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回《道路运输证》

设定依据

一、客运《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一次修正,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正)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第十条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二、货运按照《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商行****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显示更多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材料类型

收取方式

纸质材料规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材料依据

1 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通过数据共享减免,无需提供 政府部门核发 **机关 必要 样表下载 原件:1
复印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数据共享核验、电子证照库引用、部门内部核检 查看须知 查看受理标准 查看依据
2 车辆恢复营运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空表下载样表下载 原件:1
复印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查看须知 查看受理标准 查看依据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下载

流程图预览

1

受理

时限: 即时办理审批人: 王静

办理结果:****运管局客运股审核。

审查标准

****管理局客运股决定是否受理;

2

审核

时限: 0.5个工作日审批人: 娄延淳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要求的,报主管领导批准,需要****运管局。

审查标准

****运管局客运股审核。

3

决定

时限: 0.5个工作日审批人: 刘彬

办理结果: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审查标准

****管理局将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审批结果

序列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获取方式 结果类型 领取说明
1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 窗口领取 证照 可通过快递邮寄


附件(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