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客运车辆转籍、过户、报废 |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
| ****运输局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 同级授权 | 行使层级 县级 |
| 不涉及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不涉及 |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 是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通办范围 全县 |
| 无 | 四办标志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无 |
| 否 | 是否网上支付 否 |
| 客运车辆转籍、过户、报废 | 权限划分 无 |
申请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六章第二节第三项(三)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要求将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设定依据
一、《****客运站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六章第二节第三项(三)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要求将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 1 | 客运标志牌 | 政府部门核发 | 交通部门核发 | 必要 | 样表下载 | 原件:1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无 | 查看须知 | 查看受理标准 | 查看依据 |
| 2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交通管理部门 | 必要 | 样表下载 | 原件:1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无 | 查看须知 | 查看受理标准 | 查看依据 |
| 3 | 客运班线许可证明或旅游客车许可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交通主管部门 | 必要 | 样表下载 | 原件:1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无 | 查看须知 | 查看受理标准 | 查看依据 |
| 4 | 中华人民**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管理部门核发 | 必要 | 下载 样表下载 | 原件:0 复印件:1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无 | 查看须知 | 查看受理标准 | 查看依据 |
收费信息
办理流程
1
受理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朱英
办理结果:****管理局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
****中心二楼窗口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受理
2
审核
时限: 8个工作日审批人: 娄延淳
办理结果:组织人员对材料进一步审核;
****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材料进一步审核;
3
决定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刘彬
办理结果:配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