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转籍、过户、报废

审批
河南-南阳-方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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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转籍、过户、报废
时间:2026-01-12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主体 办件类型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权力来源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实施主体性质 服务对象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深度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四办标志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网上支付 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客运车辆转籍、过户、报废

行政确认

****运输局

承诺件

1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同级授权

县级

不涉及不涉及

法定机关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全县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0次

客运车辆转籍、过户、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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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六章第二节第三项(三)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要求将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设定依据

一、《****客运站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六章第二节第三项(三)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要求将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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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材料类型

收取方式

纸质材料规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材料依据

1 客运标志牌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部门核发 必要 样表下载 原件:1
复印件: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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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管理部门 必要 样表下载 原件:1
复印件: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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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客运班线许可证明或旅游客车许可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主管部门 必要 样表下载 原件:1
复印件: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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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华人民**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管理部门核发 必要 下载
样表下载
原件:0
复印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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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下载

流程图预览

1

受理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朱英

办理结果:****管理局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

审查标准

****中心二楼窗口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受理

2

审核

时限: 8个工作日审批人: 娄延淳

办理结果:组织人员对材料进一步审核;

审查标准

****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材料进一步审核;

3

决定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刘彬

办理结果:配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

无审批结果


附件(5)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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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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