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1200万只O型圈、900万只垫片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6]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1200万只O型圈、900万只垫片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年产1200万只O型圈、900万只垫片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毛里仁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性质
新
√
改
扩
投 资
580万元
建设地点
**市芦蒲镇漩门村漩建路3-1号
用 地
980㎡(建筑面积)
项目概况
****橡胶厂原位于**省**市芦蒲镇漩门工业区,租赁玉****公司二楼东侧现有已建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2022年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1000万只O型圈、800万垫片生产线技改项目》,目前项目已经停产。
现企业因发展需要,****橡胶厂拟在**市芦蒲镇漩门工业区,租赁****公司三楼现有已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实施年产1200万只O型圈、900万只垫片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为整体搬迁扩建。****信息化局已对项目出具**省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本项目位于**市芦蒲镇漩门村漩建路3-1号。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界四周情况如下:
北侧:工业企业
南侧:紧邻其他工业企业;
西侧:紧邻厂区道理,隔路为工业企业;
东侧:紧邻厂区道路,隔路为其他工业企业。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的漩门村,最近距离为115m。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2、废气:橡胶硫化废气;
3、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边角料、次品、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废油桶为危险固废,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水:厂区内做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作,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玉****公司统一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即准地表水IV类标准)后排放。
2、废气:硫化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 不低于15m高 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
3、企业须在厂内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废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企业应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另外,车间内做好相应的隔音降噪工作,生产期间门窗关闭,夜间不生产。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一、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 2026年01月 20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