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流域水法治体系示范点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汾河流域水法治体系示范点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汾河流域水法治体系示范点建设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
1.3 采购人:****;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概况:第一包:汾河流域水法治体系示范点建设公交站台:该项目为汾河流域水法治体系示范点建设公交站台,包括候车亭主体、树酯仿古瓦造型屋面、展示箱体、标牌等内容。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1 采购范围:第一包:汾河流域水法治体系示范点建设公交站台:公交站台项目的制作及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2.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另行约定。
2.3交货地点:**省**市;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财务报表;标书代写
3.1.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3日11:00至2026年01月16日11:00。
4.2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登录万家寨水控阳光采购平台(www.****.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1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供应商应使用万家寨水控阳光采购平台(www.****.com)提供的响应文件编辑器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询比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15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万家寨水控阳光采购平台(www.****.com)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注:逾期或者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纸质版: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需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6.1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15时00分;
6.2 开标方式:通过“万家寨水控阳光采购平台”线上开标;
本项目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万家寨水控阳光采购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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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街道体育西路26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5****728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太榆路55****车站****集团****公司办公楼五层
联 系 人:孙奇、张小静
联系电话:0351-****555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