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一期)桩基检测服务进行比价采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 下午17:00。标书代写
3、供应商如对本公告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最低价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价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价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公告的形式发放到各报价的供应商,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 名称 |
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一期)桩基检测服务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一期)位于**县经开区,该项目水解酸化池、生化池、综合楼基础形式为桩基础,桩型为钻孔灌注桩,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该项目基桩检测要求如下: 1、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方法为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及承载力设计要求为水解酸化池3根特征值1000kN、生化池3根特征值1200kN、综合楼3根特征值值1200kN; 2、桩身完整性检测:所有工程桩均进行低应变桩身完整性检测,共计268根(解酸化池20根、生化池196根、综合楼22根)。 3、以上检测数量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实际施工为准。 |
10万元 |
备注:
1.报价供应商若采用与具体采购需求不一致的参数或内容,应优于或相当于具体采购需求中的标准。
2.本次采购实行总价包干,包含增值税专票的税金、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检测费用以及实际检测数量与采购检测数量出入部分费用;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采购人认为报价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修正其报价。
4.如果出现最低报价为2家及以上的情形,则相同报价的单位进行再次报价。
5.采购项目的领域有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包含地基基础。)
三、编制报价文件的要求
1.报价文件必须为书面打印件,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单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要)加盖公章,并做密封处理。
2.不满足本公告其它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其他
本项目编号:****
建设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省**市**县**华桥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
李先生 055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