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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和《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增加健康体检项目申请,****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
类 别:****中心
地 址:**市高新区科技路26号
床位(牙椅):0(2)张
诊 疗 科 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备注:增加健康体检项目,按照备案目录开展健康体检
该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电话:0412-****092
****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