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大塘街道 |
| 标的名称 | **市**区德政中路321号601房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住宅 () |
| 特色 |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1,422.65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格为首年每月租金,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38.45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市房地产证 | ||
| 权证编号 | 穗房地证字第****442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38.45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住宅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市****公司)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7自然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次。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一)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二)租赁期限6年,无免租期。 (三)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缴纳首年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并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月租金的两倍计收。 (四)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用途,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 (五)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物整体转租、分租。 (六)同一自然人在本司承租房源原则上不允许超5套。 (七)其他条件按《租赁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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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项目出租方认为需要说明的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标的特殊属性、交易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或权利限制状况、交易标的的市场主体登记情况等重大事项。 示例: 1.出租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确认对租赁标的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物的外观、结构、装修、装饰、水电设施、消防安全防护设施等)已充分了解及无异议。 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报备等相关手续,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装修、消防等。 5.场地交付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实际交付日为准。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本项目出租标的物业权属人及出租方为****。 7.本项目出租标的没有免租期。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方确定的免租期期限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承租方无故放弃承租,出租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处置承租方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8.月租金未含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承租方负****社区街道的各项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租赁备案所发生的费用等);水、电、燃气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自行向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缴交。 9. 本项目出租标的仅作住宅用途使用,禁止作为经营场所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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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10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一)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一次性足额缴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意向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请联系我司招租工作人员,以免造成交易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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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 | ||
| 联系方式 | 181****0261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