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禾****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报批申请及《青禾****公司****中心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性质为**,位于**市**县323国道西侧第四排生产车间(地理坐标:111度16分17.922秒,24度31分23.883秒)。项目总占地3500m2,租用****第二层生产车间,生产车间面积3200m2,配套租用锅炉房建设一台4t/h锅炉供热,洗涤废水委托********处理站处理,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形成年洗涤医疗布草15万套、****餐厅布草10万套的生产规模。项目不涉及医疗废物。医疗布草清洗流程为:收件、分拣→浸泡→洗涤→烘干→烫平→整理→出厂配送;酒店、餐厅布草清洗流程为:洗涤物品→分拣→洗涤→烘干→熨烫→折叠→包装。
项目总投资为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16%。
二、环境保护目标
**天泰****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表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其他敏感保护目标。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丹龙村(西北面250m)、丹龙新寨(北面330m)、G323沿街商铺(北面150m)、****中学(西北面250m)。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三、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天泰****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四、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五、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再排****处理厂。
2.营运期洗****公司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絮凝沉淀+紫外消毒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蒸汽锅炉排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车辆地面冲洗消毒废水收集至污水处理系****公司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三级****公司)预处理****处理厂。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园区雨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运输车辆、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车辆出工地前需经洗车池清洗,严格管理运输车辆,防止超载。
2.营运期锅炉配套一套布袋除尘器,烟气经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后由一根3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营运期废包装材料统一****回收站回收处理;废原料桶属于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由树脂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锅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每月清理一次,交给当地农民作农肥;衣物毛屑与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合理组织、调度、管理材料运输和工程施工车辆。
2.营运期厂界周围设围墙、绿化带隔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生产设备采用基座固定减少设备震动摩擦,生产活动均在厂房内进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应急池,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按规范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
七、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项目如应满足林业、土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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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