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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申请人黄湘黎与被申请人**市****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已作出****裁定书予以受理。本案为简易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法院选任企业破产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市****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30日,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市**区定王台街道藩后街36号湘域城邦嘉苑东栋2404号,法定代表人为何喜红,注册资本为50万元,登****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二、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协会****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截止公报发布之日,****法院不超过5件在办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供在办案件清单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市****公司+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报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办公室 0731-****4886
****
2026年1月13日
附: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
(申报机构名称)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公告。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法院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及贵院选任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市****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选任。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二〇二六年 月 日
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 参与申请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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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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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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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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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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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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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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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办理情况 |
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 1. 2. 3. |
(注:本表格样式及内容不得修改,须按表格所列项目据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