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等多部门关于印发“创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云人社函〔2024〕184号)及《**省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充分利用全县特色**,发挥青年等创业主体作用,探索“高原特色农业+创业”“文旅康养+创业”“绿美乡村+创业”等模式,培育一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运营管理规范、带动效应突出的创业孵化载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县创业孵化载体载体培育项目,相关事项如下。
一、载体类型
本次征集的创业孵化载体类型包括: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及创业孵化园。
(一)创业小镇。创业小镇以镇(街道、乡)为基本实施单元,可以镇(街道、乡)或委托运营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为申报主体,在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创业氛围浓厚、创业主体活跃、创业特色突出、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
(1)区域内创业实体不低于100户,且创业实体注册或经营地相对集中。
(2)创业实体年增长率不低于10%。
(3)区域内创业实体创业成功率不低于70%。
(4)主导特色产业经营主体占小镇经营主体的25%以上。
(5)带动就业不低于1:5人。
(6)单独或签约**设立有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额度不低于200万元。
(7)组建不少于5人的运营团队,团队成员须有必备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8)组建不少于30人的创业指导专家团队,每年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7)创业服务率达到90%以上。
(8)创业环境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创业街区。创业街区原则上为城市建成区内街区,街区可由一条或多条街组合,可以所在地街道(镇)、县(市、区)政府或委托运营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为申报主体,在街区范围内创业氛围浓厚、创业主体活跃、创业特色突出、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
(1)入驻实体不低于100户,且创业实体注册或经营地相对集中。
(2)创业实体年增长率不低于10%。
(3)区域内创业实体创业成功率不低于70%。
(4)主导特色产业经营主体占街区经营主体的25%以上。
(5)带动就业不低于1:5人。
(6)单独或签约**设立有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额度不低于200万元。
(7)组建不少于5人的运营团队,团队成员须有必备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8)组建不少于30人的创业指导专家团队,每年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9)创业服务率达到90%以上。
(10)创业环境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社区。****社区为基本实施单位,可以社区、所在镇(街道)或委托运营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为申报单位,在社区管辖范围内创业主体较多、创业服务较优、创业氛围较浓、创业带动就业成效较明显。
(1)创业主体不低于40户,且创业实体注册或经营地相对集中,带动就业不低于1:3人。
(2)创业实体年增长率不低于10%。
(3)区域内创业实体创业成功率不低于65%。
(4)有不少于5人的运营管理及服务团队。
(5)配备3名以上创业指导专家。
(6)创业服务率达到90%以上。
(7)创业环境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创业村落。申报主体原则上需在农村,****小组范围内,也可以是一个行****小组范围内,****委员会、所在乡(镇、街道)或委托运营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为申报单位,在村落范围内创业**成效较好、创业服务较优、创业氛围较浓、创业带动就业成效较明显。
(1)创业主体不低于10户,且创业实体注册或经营地相对集中,带动就业不低于1:3人。
(2)创业实体年增长率不低于10%。
(3)区域内创业实体创业成功率不低于60%。
(4)有不少于5人的运营管理及服务团队。
(5)配备3名以上创业指导专家。
(6)创业服务率达到90%以上。
(7)创业环境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五)创业孵化园。每年从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以****保障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省级创业孵化载体中,评选认定省级创业孵化园,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园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入驻实体不低于100户。
(2)带动就业不低于1:10人。
(3)创业实体年增长率不低于10%。
(4)园区内创业实体创业成功率不低于70%。
(5)单独或签约**设立有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
(6)组建不少于5人的运营团队,团队成员须有必备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7)组建不少于50人的创业指导专家团队,每年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
(8)创业服务率达到100%以上。
(9)创业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0)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边境、民族地区、国家和省乡村**重点帮扶县创业孵化园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创业场地(空间)不少于60%。****大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场地(空间)不低于总面积的30%。
(11)有一定的创业孵化场所,孵化场所利用率不低于90%,孵化成功率不低于60%。
(12****园区的,须有5年及以上有效租期。
三、申报流程
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社会保障局申报,县人社局对创业孵化载体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推荐至州级,州级组织实地考评后择优推荐至省级,由****保障厅组织进行最终评审认定。
四、资金支持
对创业孵化载体项目通过****保障厅认定的,将根据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类别,每个分别给予200万元、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补助资金。对从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保障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省级创业孵化载体中评****园区的,每个给予500万元补助资金。
五、申报所需材料
(一)**省创业载体申报表。
(二)创业载体建设发展情况报告。
(三)与各类载体申报条件相对应的其他材料。
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请于1月26日前向县人社局申报,联系人及电话:龙老师,087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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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