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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冶科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项目(招标编号:****)的变更/补遗/答疑/延期内容澄清如下:
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条款号8 “投标人资格要求”由原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澄清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业绩。
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条款号22“评标方法”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6.3条中的业绩分,由满分8分;没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分;有一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2分,最多增加不超过8分澄清修改为满分8分;投标人有类似业绩而未足额提供业绩的按废标处理;有一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2分,最多增加不超过8分。标书代写
3、增加路灯图纸及样式图片、充电桩配电箱图纸,详见附件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备注。
其它内容不变。
**** 202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