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5〕263号
关于莫西2井勘探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油田****事业部:
你公司报送的《莫西2井勘探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县,西南距**县城约85.2km,井口地理坐标为:东经86°24′0.908 ,北纬45°02′39.522 。工程新钻1口勘探井,井号为莫西2井,井身结构为三开直井,三开均采用非磺化水基钻井液,钻井进尺为5550m,钻井期为65天,试油期为90天。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占总投资的2.8%。本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钻试期,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须另行组织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对临时用地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植被恢复,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使用合格油品。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试油期伴生气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Ⅱ级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不得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暂存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内污水定期由吸污车清运****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后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经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井场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分区暂存各类危险废物;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油、废润滑油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21)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填埋场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工前须取得用地手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完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生态环境****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生态环境****支队、********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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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