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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年产60000吨再生胶和橡胶制品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60000吨再生胶和橡胶制品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锡林****开发区宝昌产业园,****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220°,北纬41.8563°。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3494.79平方米。本次建成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再生胶及橡胶制品共25000吨(其中生产15000吨再生胶直接外售,剩余6667吨再生胶再生产得10000吨橡胶板);项目组成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10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6****185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