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5〕270号
关于****公司建设项目配套开工锅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建设项目配套开工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州******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45′7.176″,北纬44°8′14.813″。本项目为**项目,是****公司光电制氢耦合**清洁利用低碳一体化项目配套开工锅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台15t/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天然气由******公司提供,采用管道输送送至锅炉房内使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根据******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审发〔2025〕33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州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水排入一体化项目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软水制备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运****填埋场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锅炉维护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危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项目建成后,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经批准的《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严格按证排污。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0.244t/a,颗粒物排放量0.086t/a,二氧化硫排放量0.032t/a,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污染物削减量实行倍量替代,污染物倍量替代量为氮氧化物排放量0.488t/a,颗粒物排放量0.172t/a,二氧化硫排放量0.064t/a,颗粒物的削减量从2025年**县燃煤锅炉整治减排量调剂解决,二氧化硫的削减量从2021年**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减排量调剂解决,氮氧化物的削减量从**五鑫铜业奥斯麦特炉粉煤改天然气技术改造项目(见附件)。
五、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环境局****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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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 污染物名称 | 替代量(t/a) | 污染物替代源 | 替代源基本情况 | 原有削减量(t/a) | 上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 颗粒物 | 0.172 | 2025年**县燃煤锅炉整治 | 2025年 | 74.02 | 72.432 | 72.26 |
| 二氧化硫 | 0.064 | 2021年**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 | 2021年 | 10.411 | 3.384 | 3.32 |
| 氮氧化物 | 0.488 | **五鑫铜业奥斯麦特炉粉煤改天然气技术改造项目 | 2022年 | 58.62 | 0.9998 | 0.5118 |
说明:2025年**县燃煤锅炉整治原有颗粒物削减量74.02吨,上一次替代******公司危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后剩余量为72.432吨,本次替代后剩余量72.26吨。2021年**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原有二氧化硫10.411吨,上一次******公司20万吨/年劣质苯类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后剩余量为3.384吨,本次替代后剩余量3.32吨。**五鑫铜业奥斯麦特炉粉煤改天然气技术改造项目原有氮氧化物58.62吨,上一次替代******公司危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后剩余量为0.9998吨,本次替代后剩余量0.511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