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环境局关于****年产8万立方环保家居多层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16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8万立方环保家居多层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位于****工业园东片来武二级公路与**路交叉口西南侧A片区第一排厂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3′49.886″,北纬23°41′28.292″,本项目拟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占地面积10000㎡。建设内容主要为配备4条生产线,5台冷压机、8台热压机、3台过胶机、2套锯台、4台叉车。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8万立方米环保家居多层板。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7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2.85%。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开启室内通风系统,适当洒水降尘,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回收部门,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胶、热压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锯边、砂光产生的粉尘采取多束吸尘软管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的污染物应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DA002排气筒高度不能达到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因此排气筒DA002应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锅炉排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的进水水质****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红水河。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营运期东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满足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木材边角料及布袋除尘收集的木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树脂由供应商上门更换回收;锅炉炉渣及布袋除尘收集的灰尘统一收集后,外运给当地农民用作农肥。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胶渣、废活性炭、废胶渣手套、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胶水桶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