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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赫****公司三个庄子镇马莲滩村砂石料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万赫****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万赫****公司三个庄子镇马莲滩村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州**县三个庄子镇马莲滩三村西侧约280m处。**不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用地外缘200米范围内,不在铁路线路两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梁外侧起各1000米范围****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00′38.887″,东经90°01′7.159″,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占地面积约96000m2,矿山道路占地面积约5759m2,年开采生产砂石料矿15万m3,年生产砂石料产品11.46万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储运工程。开采工艺:由北往南、自上而下分台阶露天开采。采区表土剥离后由挖掘机开采矿石,经自卸汽车转运至工业场地,再由胶带输送机输送至破碎机、筛分机加工,产品砂石料清洗砂后转运至产品堆放区待售。项目总投资31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1万元,占总投资的5.5%。
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符合《**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符合《**维吾尔自治区**县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
根据**润泽****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奇环审〔2025〕42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控制开采活动扰动面积,开采过程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做好矿山生态恢复工作,对分区开采已完毕的采坑及时进行回填、平整、绿化,开采完成后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生态修复。闭矿期积极开展**生态绿化工作,**绿化面积不应低于原有荒漠草场植被覆盖度,对**地表建筑进行拆除,对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对陡坡进行削坡处理,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矿石开采须采用湿式凿岩作业方式,采矿过程采挖点采取雾炮洒水抑尘,装载机矿石卸料采用雾炮机喷淋降尘,胶带输送机采取全密闭输送工艺;临时堆放装卸采取苫布覆盖和炮雾机喷淋措施降尘;表土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堆放区域苫布覆盖、定期洒水降尘;废石堆场、产品堆放区设置防风抑尘网,堆放区域定期洒水降尘。项目防风抑尘网严格按照《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规范》(DB65/T4061-2017)要求进行布设。**内外运输道路采取定期洒水降尘、车斗覆盖、出**运输车辆冲洗措施降尘;破碎筛工序设置封闭车间,车间内产尘区洒水降尘,破碎和筛分段4个进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集气管线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150m3防渗蓄水池2座,运营期洗砂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分别进入2座防渗蓄水池中,经沉淀后回用于洗砂和车辆冲洗用水,严禁未经处理的采矿废水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定期拉运****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石堆存于废石堆场,剥离表土、蓄水池沉沙、除尘器除尘灰堆存于表土堆场(排土场),回用于**生态恢复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本项目应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将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制定完善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18t/a。从**县2023年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项目中调剂解决(见附件)。
七、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环境局****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 污染物名称 | 替代总量(t/a) | 污染物替代来源 | 替代企业基本情况 | 上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上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 颗粒物 | 0.18 | **县2023年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项目 | 2023年已完成 | 292.85 | 97.6773 | 97.4973 |
颗粒物替代出处:**县2023年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项目原有颗粒物削减量292.85吨。上一次替****涂料厂高性能环保吸收剂生产项目0.3844吨后,剩余量为97.677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