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框架协议项目名称:****审计服务二次竞价项目(**新区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服务)
2、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元):500000.00
4、采购需求:
(1) 服务名称: 财务会计审计
数量: 1
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竣工财务决算、财务报表编制服务、记账服务、会计咨询服务、会计报表核查、会计监督检查、财政资金检查、内部审计及按照会计准则开展的会计账册等凭证单据的审查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财务会计审计业务,综合、全面、完整反映项目实施成果。 2.入围供应商应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3.入围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计,审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财务审计进度或影响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情况,须在此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 4.入围供应商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财务审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财务审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财务审计结论及财务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入围供应商提交的审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的,采购人将扣减相应的财务审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财务审计资料。 5.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财务审计的有关情况; 6.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财务审计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财务审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7.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成交人工作进展情况,如有违反管理制度的情况,委托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财务审计费用。 8.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达不到采购人委托要求、在财务审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财务审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委托方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对入围供应商严重过失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财务审计报告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所审计的相关服务费用、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财务审计资料,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入围供应商在工作中存在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0.入围供应商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报告,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原始财务审计资料。入围供应商拒不交回原始财务审计资料的,需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11.因入围供应商因素导致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或者造成项目延期的(未经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采购人按照财务审计金额给予相应的扣除,延期超过所规定时间项目一倍的,采购人将收回相关项目的财务审计资料,不予支付服务费用。 12.入围供应商接到财务审计项目后,定期向委托方项目负责人报告财务审计情况及进度。 13.服务期内,入围供应商应按照要求配置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财务审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采购人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资料。
商务需求:
| 1 | 符合框架协议采购内容,供应商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25****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编号:NMG-KJXY-202********136000001)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1、本次供应商报价根据框架协议约定,最高限价为: 不限制。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二次竞价规则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单价或是优惠率。
(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2、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 终止规则: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五、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地点、要求二次竞价响应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2:15:00至2026年01月16日 12:15:00
地点:****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货款支付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自治区**市**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3楼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七、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 赵**
联系方式: 0471-****196
采购单位:****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