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智创港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元和智创港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23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元和智创港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市虞山街道练塘大道以东、南三环路以南。
2.2 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内建筑总面积约83000.00平方米,并配套附属设施(具体以施工图为准),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31334.2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30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657.57万元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备房屋建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
3.8其它要求:
(1)本工程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申请人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3日8:30至2026年1月19日16:00(**时间) 。
5.2获取方式:持企业CA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市-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登录点击“招标文件领取”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2月3日13:00(**时间)。标书代写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标书代写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一般说明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9.其他说明9.1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1.15;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
9.2****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9.3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9.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6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10.备注本次招标为**市虞山街道练塘大道以东、南三环路以南,**元和智创港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建筑总面积约83000.00平方米,并配套附属设施(具体以施工图为准),50米<建筑最高高度≤100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31334.20万元。
本项目名称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元和智创港产业园项目招标预计划,与2025年4月24日发布的紫荆花地块项目(暂名)招标预计划为同一项目。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枫林路152号102室
联 系 人:汤一帆
电 话:0512-****623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琴川街道陆樟路8号
联 系 人:叶青、周怡、潘庆
电 话:0512-****3990
监管单位:**市****办公室
电话:0512-****2912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1月13日 至2026年1月19日。
13.友情提示:13.1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3.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中心下载《**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3.3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监督部门:**市****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