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龟鳖尾水集中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审批
江西-抚州-南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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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13

项目名称 **龟鳖尾水集中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省********镇、莱溪乡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110.1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邓志勇
联系人 揭蜀江 联系电话 191****4445
项目投资(万元) 5999.92 环保投资(万元) 5999.9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5-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5 内陆养殖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镇**村处理区:养殖池塘220亩,生态沟渠6000平方米,过滤坝80平方米,沉淀池1680平方米,曝气池250平方米,生态进化池1000平方米,月处理2吨的污水处设施1处;**镇**村处理区1:生态沟渠5240平方米,过滤坝36平方米,沉淀池780平方米,曝气池160平方米,生态进化池950平方米,月处理3吨的污水处理设施1处;**镇**村处理区2:生态沟渠1900平方米,过滤坝36平方米,沉淀池2000平方米,曝气池300平方米,生态进化池1000平方米;莱溪乡**村处理区300亩:生态沟渠2500平方米,生态进化池11000平方米,生态池局部挖深1400平方米,水泵房18平方米一座,灌溉管网500米,月处理4吨的污水处理设施1处。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针对施工噪声的影响,在靠近居民点的场界处应设置围墙隔挡,对于噪声源大的施工作业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等偏僻地带,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晚间22时至早间6时不得作业,如需夜间作业,必须****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期内实施,并提前告示所在地区居民、单位,做好周围居民工作:应尽可能选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维持其良好的运转状态,并对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施工车辆的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等声环境敏感区城,途经声环境敏感区城时应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避免由于车辆拥堵而增加周边地区的交通噪声。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较小。
承诺:**** 邓志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邓志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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